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4589号 中山市中逸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市万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马健、陈颖芳、珠海百汇通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陆佑任:
本院受理上诉人叶莲梅、林子权、林兆辉、林兆光与王凯及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涉港澳台或涉外一方为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1年08月23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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