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初127号
邓时武,唐昌胜,江兴红: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南区渡头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诉你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民初12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本案移送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处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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