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1545号
梁少坤:
本院受理上诉人吴志森因与被上诉人刘国连及原审被告刘北灿、梁少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15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800元,由上诉人吴志森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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