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终7184号 中山市成辉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冯七胜:
本院受理上诉人广东粤富纸品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山市世昌纸业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汤克辉及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民终71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8714元,由上诉人广东粤富纸品有限公司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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