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3880号
黄庆林、黄庆亮:
本院受理上诉人方广张与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1年07月21日16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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