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20民终3582号
梁浪: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增城支公司与杨启康、梁浪、梁松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1年07月21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20民终3582号
梁松胜: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增城支公司与杨启康、梁浪、梁松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1年07月21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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