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20民终1831号
范桂城:
本院受理上诉人李德光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183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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