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终7418号
昆山尚客优建材有限公司、昆山尚客优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英诺建材有限公司与韩树苗及你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民终74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维持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0)粤2071民初643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二、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0)粤2071民初6438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三、变更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0)粤2071民初643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中山市英诺建材有限公司无须向韩树苗支付2016年12月18日至2017年4月16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32271元;四、驳回中山市英诺建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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