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1024-1029号
深圳市双城房地产代理服务有限公司、中山市易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山市浙峰贸易有限公司、翟锐、珠海横琴淘房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三川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市天诚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中山未来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珠海永钻房地产策划有限公司与中山骏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及你们之间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1年3月29日9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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