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终5486号
李召召、苑永辉: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玛尔日用品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李召召、苑永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民终548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376元,由上诉人中山玛尔日用品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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