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初167号
李虎,何滔成,马少珊,吴福新,林茂: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鼎康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诉你们及张桂兴、陈壁康、杨映杰之间(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1年3月2日14:45在本院第十八法庭进行证据交换,定于2021年3月9日14:45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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