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申134号
诺天源(中国)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中山艾高商业有限公司与李中革及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民申1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中山艾高商业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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