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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原文: 积极回应群众司法诉求……营造崇法尚德社会环境……乘车强行落座、挤压并辱骂他人构成人格权侵害,保护善举、惩戒恶行。 基本案情: 2025年4月,上海某地铁站内,朱某正准备搭乘地铁。上车后,他在宽度约为半人位的座位上坐下,因为空间较为狭窄,挤压到了邻座范某的大腿。范某感到不适出声提醒。朱某强行挤进座位后,不仅未对范某表达歉意,反而否认压到范某,对其恶语相向。两人因此不断争执,后民警到场将双方带至派出所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事后,范某诉至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要求朱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 裁判结果: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应明辨是非、遵守公共秩序,全社会应积极倡导和弘扬文明、友善、和谐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据此依法判决被告朱某以书面方式向原告范某赔礼道歉;由于范某未能举证证明朱某的行为对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遂驳回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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