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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工伤赔偿2天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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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30 来源:中山商报 2010-03-30 第 1676 期 A5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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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 一起工伤纠纷,涉案金额达30万元,由于采用了最新的诉调对接机制,只花了2天就全额拿到赔偿。昨天,当事人彭金波向记者称赞“诉调对接是个好东西。” 据介绍,2007年10月23日,彭金波被抽调代表中山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到深圳龙华警校参加广东省保安职业培训及技能竞赛。在训练消防水带连接时,跌倒致右膝受伤,并于事故发生后前往小榄人民医院进行医治。手术治疗后,原告右膝关节反复出现疼痛。后于2009年1月7日再到中山市人民医院进行第二次手术。至今,原告仍然感到其右膝关节相互摩擦的响声、在运动理疗时疼痛,仍未能治愈。 3月26日,彭金波向市第二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安服务总公司一次性补偿30万元赔偿金。该宗案件立案前,市二院及时了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立场和态度,便依据《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小榄镇、南头镇人民政府诉调对接实施办法(试行)》及时启动与当地维稳中心建立的诉调对接机制,一起做当事双方的调解工作。当天,维稳中心调解人员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保安服务总公司一次性支付彭金波30万元现金。昨天,按照当事双方的要求,第二法院为该调解协议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当天下午,彭金波如数拿到赔偿款。 彭金波含着泪对记者说:“我以为要到这30万元的赔偿金要费很多事,还得花很多钱请律师才能有希望,现在可好了,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不但要回了这么多赔偿款,还不用打官司请律师了。这个叫诉调对接的东西,真好!” 据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今年法院的工作重点是社会矛盾的化解、管理机制的创新和公正廉明的执法。为了做好这些工作,法院探索出一条实现司法调解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对接的管理机制。在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会综合考虑案情,建议他先到政府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进行调解,若当事人同意,法院会向维稳中心发出调解建议。一旦在维稳中心达成调解协议,会根据当事人的要求,由法院出具司法确认书,该确认书具有法律效力。 该负责人说,这种做法有利于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灵活、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并缓解目前审判力量不足的压力,节约司法资源,同时树立起非诉调解的威信,给非诉讼调解组织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以法律上的约束力。 记者了解到,自今年3月开始试行这一机制以来,市第二法院已成功通过诉调对接机制调解了3宗案件,彭金波诉保安总公司案为其中金额最大的一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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