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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万元货款纠纷,调解成功!


2025-07-29  【收藏本文


中山法院坚持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高质量发展,通过创新司法机制、强化履职担当,服务保障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近日,一对夫妇将一面锦旗送到了中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这面锦旗背后的故事正是中山法院护航中小企业发展的生动实践。

案情回顾:创业夫妇的“追款难”

原告文先生夫妇是一对在宁波创业的中山夫妇,20245月,文先生与在中山西区经营生意的被告刘先生签订《购销合同》,约定被告购买原告3200匹布料,总货款金额为276万元,付款时间为收货完毕后次月结清。合同签订后,截至20241130日,原告已向被告提供货款金额价值为173万元的布料,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依然未付。今年3月底,原告无奈不远千里从宁波来到市第一法院起诉,其发现被告公司尚有布料库存,递交诉状后便天天到被告仓库“蹲守”。

调解攻坚:从“口头答应”到“落地执行”

初次调解遇阻:老板“玩消失”

法院立案后,指派调解员冯英开展调解工作,立即联系被告刘先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释明相关法律法规。一开始,被告口头同意将部分库存货物还给原告。但当原告去提货时被告却不配合,只见工人,不见老板,玩起了“失踪”。

法官介入破局:情理法三重疏导

为定分止争,市第一法院立案庭庭长吴绪源与陈炳红法官将双方当事人召集至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展开了一场兼具法理与情理的调解攻坚。法官首先以证据链直击核心:现场出示《购销合同》原件、货物签收送货单及银行转账流水,逐项核对交货数量、已付货款与欠款差额,通过清晰的数字明细还原交易事实,让被告对欠款金额无可辩驳。

接着从法律风险与商业信用双重维度进行利弊剖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拖欠货款经司法程序确认后,若拒不履行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不仅无法正常贷款融资,法定代表人的高消费行为也会受限,甚至影响招投标资格。”这番释明直击被告企业经营痛点,使其意识到违约后果的严重性。

针对双方的现实困境,法官提出“货物抵偿+分期还款”的柔性解决方案:“考虑到被告目前的资金周转压力,可将仓库内尚未裁剪的25万元布料及已加工完成的55万元成衣先行抵偿,这既能让原告尽快挽回部分损失,也避免货物长期积压贬值;剩余92万多元的货款分期支付。”该方案特别强调:“法院将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若被告逾期未付,原告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无需重新起诉。”

最终,被告在法官专业的法律分析与灵活的解决方案引导下,同意将价值80万元的货物按品类、规格逐项列明于《货物抵偿清单》,由双方签字确认后移交原告;剩余货款的分期支付计划也以书面协议形式固定,法院当场完成司法确认程序,为这份调解协议赋予了强制执行力。

案结事了:锦旗背后的“双向认可”

整个调解过程既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又通过人性化的方案设计平衡了双方利益,我们十分满意。”原、被告认为,该案实现了案结事了的司法效果,特别是原告文先生夫妇对法院解决矛盾的专业水平、耐心及效率给予高度认可,特地送来锦旗以示感谢。

下一步,中山法院将持续对标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以更优司法服务护航企业发展,让法治成为中山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市中级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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