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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溺亡同伴相约隐瞒


2011-01-26 来源:中山日报 2011-01-26 第 5854 期 A7版   【收藏本文

  5个孩子相约去游泳,其中1人不幸溺水身亡,同伴因害怕担责相约隐瞒不报,致使死者失踪4日才被发现。少年之死谁之过?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男孩父母负主要责任,同伴父母负次要责任,承担20%的民事赔偿责任。
  
  ■案件还原●少年溺亡 同伴相约隐瞒
  2009年10月2日上午,正值国庆假期,天气较热,上小学五年级11岁的小阳 (化名),与四个小伙伴小华 (化名)、小宁(化名)、小胜(化名)、小峰(化名)一起,结伴到古镇镇西江和圭口水闸交汇处游泳。五个小孩中,只有小华、小宁会游泳。刚开始,小阳和小伙伴都在的浅水区里玩耍,后来,小阳自己慢慢走向深水区。等其他小伙伴发现时,小阳已经在深水区里挣扎。小华说:“我看见他好像快不行了,忽然有一名男子游过去,我就叫他救他,可他不救,最后我们看见小阳沉下去……”
  小峰说:“那时我很怕,然后看见小华飞了一个塑料泡沫给小阳,泡沫掉到了小阳的旁边……因为小阳挣扎过猛,溅起的水花将泡沫打去水更深的地方……”
  小胜说:“我们看见大事不妙,就叫水里游泳的那些大人去救他,但那个大人不理……”
  11岁的小阳就这样在小伙伴的视线中沉入水底。等小阳沉下去的那方水面彻底平静了,四个孩子赶紧上岸穿衣,并相互约定“不要和别人说他和我们在一起玩”。
  一切似乎归于平静。四个小伙伴各自回家,因为“害怕被爸爸妈妈打”,他们没有向父母、小阳的父母或其他人提到游泳一事。只有小峰在第二天曾告诉妈妈,自己做梦,梦见一个小孩被淹死了。
  ●父母遍寻无结果 却不料已是天人永隔
  小阳是杨天(化名)唯一的儿子。发现小阳不在家后,杨天一家就四处寻找,甚至专门去问了小宁等四个人,但都没有结果。
  在诉状中,杨天陈述:“当我向四被告询问儿子的去向时……他们有的说‘看见小阳经常找某某,可能会在某某家里,’有的又说‘那天看见小阳被一个外地人带走了……’后来,甚至还大胆地到家里问 ‘你们家小阳回来了没有?要不要帮你们去找找?’”
  遍寻无果之下,杨天于10月6日报案。
  同日,公安机关在一河涌发现一具水浮尸。根据尸体的体型特征,公安机关通知杨天前来辨认。当杨天和老婆跌跌撞撞赶到现场时发现,尸体正是他们的儿子小阳。此时,杨天才知道小阳是在和小伙伴游泳时溺水身亡的。
  ■庭审焦点●同伴是否应该担责?
  2009年11月9日,杨天夫妇将小阳的四个同伴及其父母共12人起诉至市第二人民法院,要求他们对小阳的死亡承担70%的民事赔偿责任32万多元。
  杨天诉称,小华等四个同伴在没有告知原告的情况下,将原告年仅11岁且不会游泳的儿子小阳带到河边游泳,其后又没有尽到最起码的注意和照顾义务,导致小阳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后,四个同伴还刻意隐瞒事实,企图逃避责任。四个同伴对小阳的死亡存在不可推卸的过错及主观恶意。依据法律规定,作为法定监护人,小华等四个同伴的父母同样应承担赔偿责任。
  12个被告辩称,原告作为小阳的监护人,放任小阳到处玩耍,监管责任缺位,依法应负主要责任。小阳系限制行为能力人,应对河流等水体存在的危险具有一定的判断,其从浅水区走到深水区玩耍以致溺水死亡主要系自身疏忽所致。四个小孩与小阳结伴游泳的行为以及事发后因心理恐慌没有向家长汇报的行为,均与小阳的死亡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12被告不应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法院判决●同伴的父母承担20%的赔偿责任
  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杨天夫妇作为小阳的法定监护人,依法对其负有监护义务。可事发当天,杨天夫妇却疏于对小阳的监护,错失了阻止其与四同伴等人到江边游泳、置身险境的时机,最终导致小阳溺水死亡,负有严重的过错;小阳本身明知自己不会游泳,却与四被告等人结伴到江边游泳,甚至由浅水处游到深水处,导致自身溺水死亡,其本身亦有一定的过错。因此,杨天夫妇应对小阳的死亡承担主要责任。
  小华等4被告的父母,同样依法对小华等4人负有监护义务,但其却疏于对子女的监护,错失了阻止其与小阳等人结伴到江边游泳、置身险境的时机。其放任监管的行为也是造成小阳死亡的原因之一,因此小华等4人的父母应对小阳的死亡损害承担20%的民事赔偿责任。小华等4人因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负民事责任。
  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决:小华等4人的父母向杨天夫妇连带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93008.94元。
  此案宣判后,小华等4人的父母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记者获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责任分担适当,适用法律正确,遂驳回了小华等4人父母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该案目前已经生效。

  ■后记
  少年之死谁之过?
  父母失去儿子,小伙伴亲眼看见同伴死亡。
  在四个孩子的亲笔说明中,小胜写道"我真是想对小阳说'对不起',你能原谅我吗?"小胜的道歉,小阳已经听不到了。当他孤零零地在河流上漂荡的时候,小峰告诉妈妈,自己做梦,梦见一个小孩被淹死了。
  因为害怕担责任,四个孩子选择集体沉默。这种沉默让人痛心。孩子的世界有大人的影子。
  对于责任,我们不愿承担,对于权利,我们不愿意争取。我们习惯以沉默应对生活。小阳就在沉默中离开。我们的孩子也学会了这些。
  此刻的沉默,将给四个孩子带来怎样的心理伤害,我们无法知道。而失去了勇气,失去了责任感,失去了做人的担当,这样的孩子将给我们带来怎样的未来?
  吴娟
 
□文 本报记者 吴娟 通讯员 阮春莉 李世寅□漫画 美堂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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