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旨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时皇帝下发的命令或发表的言论,流传到现代已是具有一定价值的图书资料,属于文物的范畴。河南省兰考县孟寨乡憨寺村的蔡某,家传了一道道光十四年圣旨,却在26年前被借走保存,屡经追要却屡遭拒绝,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起诉到法院。6月25日,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兰考县某单位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蔡某清道光十四年的圣旨一帖。
蔡某家族祖辈曾在清朝为官。清道光十四年间,因蔡某祖辈为朝廷多次立功,道光皇帝发圣旨一帖进行嘉奖,并加封官职。后人为不忘先辈,把这道圣旨敬于正堂,以家宝相传。1986年,在当地乡政府工作人员陪同下,兰考某单位三位同志到蔡某家中了解关于该圣旨的情况,征得蔡某同意后,将原由蔡某保管的圣旨取走在兰考某单位保存。
几年后,蔡某找该单位询问圣旨的有关情况,在时任领导讲了在单位保存的好处后,同意圣旨继续由该单位保存。2005年底,蔡某家庭中人想看看祖传圣旨,蔡某便到该单位想把圣旨取回,但时任领导却以蔡某已将圣旨捐赠拒绝,双方发生纠纷。蔡某经与该单位无数次交涉未果,就多次找上级领导反映,并于2010年5月向河南省电视台新农村频道救助,但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无奈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可以通过依法继承收藏文物。蔡某家族祖辈得圣旨一帖,代代相传至蔡某保管,应属于蔡某家族依法取得的财产,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条例》之相关规定,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