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图片新闻 法官说法 信息公开 法观中山 裁判文书 法院公告 法院文化 网上视频  
文章 来源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聚焦 >> 正文
[电视脚本]我是怎样被推下高利贷深渊的


2011-10-24 来源:中山法院网   【收藏本文
 【解说】建筑业是广东省茂名市的重要产业,茂名籍“包工头承包的建设项目遍及全省、全国。茂名人王振平曾是行业内小有名气的建筑承包商。他说在事业巅峰时期,自己账上经常有两三亿元现金,四五个大项目同时开工。但因为建筑商垫资建设是房地产界的惯常做法,三角债十分严重。实力再雄厚的建筑商,也会碰到资金特别紧张的时候。2005年,王振平手上几个大项目同时开工,资金周转不开。此时,老乡冯正锋主动送出借款“解困”,王振平以月息5分的条件借了300百万。

  可他没想到的是,噩梦由此开始。

  【同期】受害人 王振平(化名)

  从那天他就开始宰我了,这300万你借来以后一个月,他说不行啊,人家要你还,把300万转给了李振刚,李振刚什么样我都不认识的,根本没见过这个人。他利息是1毛5嘛,一个月45万元。

  【解说】王振平说,但凡高利贷,一过了期,利滚利,就没人算得清楚了,都是债主说多少就是多少。几个月后,无力还款的王振平家里不断受到以李振刚为首的黑恶势力的暴力滋扰,还强行逼迫王振平写下1048万元的“借据”。这一下,本不受法律保护的高利贷变成了实实在在的“合法”债权。

  面对“莫须有”的巨额债务,王振平毫无反抗之力。

  【同期】受害人 王振平(化名)

  不想事情传开了,被别人知道。

  (所以他是吃定你了,因为要让你朋友知道,你周转不过来了,也是个麻烦。)

  对啊,也是个麻烦。

  【解说】王振平说,万一公司债务在外面有个风吹草动,债主全都来要债,所以为了公司,自己不得不将这事瞒住。一纸“借据”在手,李振刚将王振平约到广州某酒店见面。

  【同期】受害人 王振平(化名)

  (去到已经是人山人海了)

  对啊,你脱身不了,一下楼就有马仔过来在门口就开始打。

  【解说】王振平说,当时,原茂名市茂港区法院的严得、何铭杰也在现场。

  【同期】受害人 王振平(化名)

  何铭杰就是协调啊,出主意啊,叫我们一定要还钱,告诉他哪些工地是我们的,哪些是我做的。

  【解说】王振平在暴力和权力双重胁迫之下,交出了名下资产清单。第二天,他承包的几个工程项目就被茂港区法院查封了。

  【同期】受害人 王振平(化名)

  封了四五个工地,四五个工地加起来几个亿的嘛。你看,够不够胆。法院去封的,写了传票去封的。

  【解说】在建项目查封、业务停顿,王振平陆续还给李振刚400多万元后,实在拿不出钱了。到2008年,这笔借款利滚利变成了2045万元。

  走投无路的王振平躲到了外省。原茂港区法院院长严得又出面“裁定”王振平“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原茂港区公安局长杨强安排民警前往外省把王振平“抓捕归案”。  

  结果,王振平被关押了10个月零4天。

  【同期】受害人 王振平(化名)

  以前的文件我们没有签,没有开庭没有签,(文件)就是我们不还钱,对抗法院,他们要我签那个合同。那催了一百遍都有,我不可能签,我说你来啊,我现在在里面你进来啊,你怎么打怎么逼我都不会签,如果我要签了那个文件,那我就出不来了。

  【解说】王振平最终走出了看守所,但出来后他发现:严得干脆自行“强制执行”,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拍卖了王振平及其子女的7套房产,王振平的企业全线崩溃。

  事已至此,王振平决心不再忍耐,开始告状,并在网上发曝料帖,引起了公安部门的关注。以广东省茂名市李振刚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落网。

  检察机关查明,2002年至2009年,李振刚涉黑团伙通过开设赌场、放高利贷、敲诈勒索、暴力胁迫等手段,聚敛巨额财富。

  值得一提的是,在李振刚涉黑案中,腐败官员不是收受贿赂充当保护伞,而是直接参与团伙行动,运用执法、司法权力迫害受害人,“合法”攫取受害人财产,然后与涉黑团伙分成。

  公安机关查明,遭遇王振平式“强制执行”的还有多起,其中涉案金额超过2000万元的就有三起。李振刚“借款”月息,从15%-30%不等。王振平说,李振刚正是吃准了没有人会告他。

  【同期】受害人 王振平(化名)

  原来我们这帮傻子很多,(被诈)几千万的,大多数都不敢告,都不敢告(李振刚、严得他们)。

  【解说】广州市检察院表示,这起案件中,直接参与非法暴利的瓜分,为腐败官员滥用权力提供了动力。

  早在2001年,李振刚就涉嫌绑架罪、伤害罪被茂名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但时任公安局专案组资料组组长的李永才,在制作起诉意见书的过程中,故意隐匿了李振刚团伙敲诈勒索1500万元、故意重伤他人、绑架林某兄弟等三宗犯罪的重要证据,导致该案被作不予起诉处理,李振刚得以变本加厉,继续为害近十年。

  作为回报,李永才直接“入股”李振刚团伙,并最终从中获取了80多万元的高额“利润”。

  专家认为,与受贿充当“保护伞”相比,官员直接参与违法犯罪,能够谋取更多暴利,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威胁更大,对党和政府形象的损害也更大。黑恶势力向基层政权渗透,甚至“共生共存”,构成了官员“腐败转型”的新动向。

  目前,原茂港区公安局长杨强已被判决无期徒刑,李振刚案、严得等人的案件正在审理当中。

 
  打印】【关闭

最新图文
金蝉脱壳、瞒天过海……如此拒执,真“刑”!
“我们安心、放心!”
三张 “良方”
“同心网”+1
最新要闻
·委托他人买股票血本无归
·产后患抑郁症酿惨案年轻妈妈溺死亲
·利用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4000
·女出纳侵占300余万炒金获刑
·轿车逆行撞的士驾驶人肇事逃逸
·顾客洗桑拿被盗22万余元财物
·男子不愿入传销组织被体罚致死
·保安厂内锤砸前妻后自杀
·抢劫遭抵抗杀死前雇主一“90后”
·热心救人者竟是肇事者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6号  邮编:528403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0760-88868294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值班室 :0760-88880600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