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造就美好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隐私方面的困扰。监控探头让我们的生活更有安全感,互联网技术让生活享受到前所未有的便利。但是,私装监控探头、针孔设备的现象屡见不鲜,个人信息更是频频被泄露,有人因此受到诈骗、敲诈勒索等不法侵害。 在我国,公民的个人隐私权受包括民法通则、侵权法、刑法等多部法律保护,如果您的利益受损,就应当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当然,您的个人隐私也需要建立在公共利益不受损的情况下。 对于如何保护隐私,十五版《私密信息如何不被“偷走”》则为您一一作答。 网售他人身份证 记者游春亮 杨某自2010年4月开始,在互联网上通过购买和交换等非法方式获取他人身份证扫描件2000份,然后在网上出售获取好处。在网上出售他人身份证扫描件的方式是先在各网站发布出售身份证信息、身份证扫描件的帖子,通过QQ商议每份身份证扫描件的价格,然后将出售的身份证扫描件通过网上电子邮件的方式传送给买家,买家将钱通过支付宝打进杨某使用的银行账户。从2010年4月至案发,杨某共获取不法所得1万余元。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近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杨某被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据了解,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的一个罪名,旨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自主控制权,以扼制目前严重的个人信息滥用,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黄页收录宅电话 因不满自己的姓名、家庭电话和地址等个人信息刊登在“电信黄页”上,居民毛某将电信公司告上法庭。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终审判决驳回了毛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对此案审理认为,电信公司依据一定行业规程,将符合条件的电话号码印制成号簿,并向辖区内电话用户无偿发放,是其履行职责所需,其间也没有非法向他人出售谋利,且从毛某开通的号簿列名服务、114列名服务来看,印发号簿利用毛某的个人信息事先已经过毛某同意。此外,毛某也未能提供证据证实电信公司编印、发放号簿对其造成了损害后果。一审法院据此认为,毛某主张电信公司侵犯其隐私权于法无据,判决驳回了他的全部诉讼请求。毛某不服,向南通中院提起上诉,同样未获支持,被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顾建兵 丁亚鹏) 厕所竟安透明窗 谢先生在购置新居后,发现自家卫生间窗户安装的竟然是透明玻璃,于是他找到房产商,要求将玻璃改成磨砂的,但房产商置之不理。气愤的谢先生诉至法院,以透明玻璃将泄露其隐私为由,要求该置业公司赔偿玻璃更换修复费用600元。 对此,置业公司辩称,在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没有对卫生间的玻璃是透明的还是磨砂的作出约定,不同意赔偿。 上海市松江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合同只约定窗户应为“高级彩色铝合金双层玻璃窗”,并未对卫生间的窗户玻璃是透明还是磨砂玻璃作出约定,但考虑到日常生活方式和隐私习惯,置业公司应当将该透明玻璃更换为磨砂玻璃。据此,法院判决房产商赔偿谢先生玻璃更换修复费用350元。 (陆晓晴) 患者病情上电视 为作宣传,医院竟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描述患者病理现象。患者以侵犯自己的隐私权为由将医院告上法庭。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确认了医院的侵权行为,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医院向患者赔礼道歉,并赔偿患者精神损害抚慰金9000元。 山东省日照市某医院引进一套大型超声聚焦刀肿瘤治疗设备后,对外发出通知,对前10名来医院进行超声刀治疗的患者实行特价优惠,以配合医院进行对外宣传,本院职工介绍的直系亲属优先。该院某职工亲属王某因患子宫肌瘤到该院接受超声刀治疗,但王某并不知道该通知的内容。此后,医院以王某作为使用超声刀治疗法效果非常明显的第一例患者在电视台、报纸等多家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并公开描述患者病理现象。王某得知此事后非常气愤,在与院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王某以侵犯自己的隐私权为由将医院诉至法院。在法官的主持下,医院与患者达成了上述调解协议。 (可新 金威 子扬) 业主私装探头侵权! 家住上海市普陀区的周先生发现对门的温女士在楼道里安装了一个红外线探头,视野辐射整个楼道。从此周先生一家感觉出行受到了监视,只要抬头看到这个闪着红光的“眼睛”,就感觉浑身不自在。于是他主动找温女士交涉,还请来了居委会干部和小区物业为自己评理,但无论怎么努力仍不见温女士拆除探头。 无奈之下周先生把温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为他主持公道。周先生认为温女士在共用部位私装探头,且24小时全天候监控,严重侵犯了自己及家人的人身权利和隐私权,因此要求温女士拆除探头,停止侵权。 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个人在公共场所安装摄像探头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温女士擅自在大楼共用部位安装红外线监控探头,对共用部位进行监控,这样的行为超越了法律赋予业主的相关权限,侵犯了相邻业主的隐私权,对周先生构成妨碍,因此法院判决支持了周先生的如上诉请。 (瞿艳花)合法!物业监控小区 2010年年初,某小区物业公司为强化管理,分别在小区内的路口、过道以及偏僻之处安装了电子监控探头,实行24小时监控,画面存储周期为15天,按摄录时间存入新的,挤掉旧的。2010年6月,小区业主王霞与男友在小区一角落拥抱、亲吻时,被探头摄录。浏览、检查录像的保安于次日发现后,对王霞进行揶揄、取笑。王霞得知真相很生气,便以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安装监控探头,窥视其隐私,侵犯隐私权为由,诉请法院要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区属公共场所,物业公司为了保证小区安全,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安装监控探头不仅是必要的,也不为法律所禁止。王霞与其男友亲热的视频没有被不当利用,个别保安对王霞的揶揄、取笑仅属一般玩笑范畴。王霞应当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完全有可能被路人看见或被监控探头摄录,却未加防备,说明王霞当时并未将之视为严格的隐私,据此法院判决驳回了王霞的诉讼请求。 (袁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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