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利用拆迁“大处理”转让拆迁门面被诉欺诈
|
|
2012-09-26 来源:外网综合 【收藏本文】 |
|
|
最近,伴随着河南省郑州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力度的加大,部分城区的拆迁改造工作如火如荼的展开,一些面临拆迁的店面也使劲浑身解数加大了促销力度。
但是,有些人却不走寻常路,玩起了异样的拆迁“大处理”,以低价把本属于拆迁范围的店面的经营权低价转让给不知情的第三人,9月24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欺诈案。
益延堂迎来新主人
经过七八年的打拼,何小利积攒了一点钱,总想开拓出属于自己事业的他很想能够自己拥有一家门面。
2012年7月中旬,当看到一家名为益延堂药店要转让的消息后,他很是心动,因为这家店地理位置不错,开出的条件也很优惠。
经过一番协商,7月27日双方达成转让协议。
因为对方说急着用钱,签订的当天,何小利就把82000元的转让费给对方打了过去。
把自己这几年辛辛苦苦挣来的钱打给对方后,何小利没有一点心疼,却很高兴,因为他觉得自己终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事业,成了一个药房的新主人。
修葺一新却被拆迁
拿到经营权后,何小利不辞辛劳,按照自己的设想思路把益延堂药店修葺一新,准备好好努力、大干一场。
然而,就在药店刚刚装修好的第二天,一个大大的“拆”字被喷在了药店的墙上。
何小利看到后,顿时感觉天旋地转,赶忙找有关部门确认情况,这才明白这家药店的转让费为什么会如此优惠,原来这片区域早已确定要拆迁改造,只是自己不知道而已。
协商不成告上法庭
何小利认为对方故意隐瞒事实欺骗了自己,遂找对方协商想要回转让费用,但是,对方却一口回绝了他的要求。
无奈之下,何小利以对方故意隐瞒房屋不能转租以及年底不能续租,导致其不能继续正常经营为由将对方告诉法院,要求判处对方赔付其装修费3200元,误工费6000元,退还转让费8200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文人物、店名皆为化名)
|
|
|
|
|
|
|
|
|
最新图文
|
|
|
最新要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