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召开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三年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情况,首次发布《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白皮书(2022-2024)》(下称《白皮书》)。 2022年以来,市第二人民法院创新推出“科学分级、审教融合、联动协同、文化浸润、精准保障”五大工作机制,根据案件严重程度分级干预,将家庭教育指导融入审判全流程,联合妇联、社工、心理咨询师等多方力量,针对不同家庭需求提供个性化方案。3年来,累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600余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14份,有力推动了《广东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落地落实。 3次“双令齐发”背后的审教融合创新 当日,《白皮书》发布了市第二人民法院十大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 在其中一宗由黄圃人民法庭办理的家庭教育指导案例中,甲某与乙某离婚后,小丙随父亲甲某生活,甲某多次以“管教”为名谩骂、殴打小丙,严重时导致小丙头部、眼睛等多处受伤。 乙某代小丙向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检察院支持起诉,法院迅速安排听证并邀请镇妇联代表参加。经听证审查,认定小丙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现实危险的可能性较大。法院作出裁定,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甲某对小丙实施家庭暴力,同时联合检察院向甲某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经多方联合干预,甲某深刻反省,与乙某达成共识,承诺改正。 “双令齐发”,是市第二人民法院深入推动审教融合创新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2022年来,市第二人民法院在办理婚姻家庭纠纷、涉及未成年子女执行案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家庭教育指导令和人身安全保护令“双令齐发”3次,责令24位未成年人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57次,联动妇联开展指导49次。 市第二人民法院副院长胡圣开介绍,2022-2024年,该院已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案件呈现出家庭教育指导需求提升、向个性化定制化转变、部门联动开展等特点。围绕家庭教育指导的范围、流程和机制,市第二人民法院开展了创新探索,三年来,该院坚持“硬件+软件”双提升,一方面,打造专门的家庭教育指导功能区,为家长、未成年人提供温馨的沟通空间;另一方面,创新推出“科学分级、审教融合、联动协同、文化浸润、精准保障”五大工作机制,根据案件严重程度分级干预,将家庭教育指导融入审判全流程。 从“裁判者”到“推动者”的角色之变 “‘审’是手段,‘教’才是目的,为了让每一次裁判都成为一次真正‘治愈’的开始,我们坚持做到,以专业力量深度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构建全周期帮助跟踪体系。”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马孟秋介绍,《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标志着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 法院如何立足审判职能,创新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引领指导新时代家长“依法带娃”?市第二人民法院积极启动“审教融合”机制创新探索,推动司法深度融入家庭教育。 
▲市第二法院法官向大家讲解《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内容。 马孟秋介绍,为此,市第二人民法院和3个人民法庭组建了专业审理团队,如黄圃法庭以“广东省法院调解专家”黄燕芳法官为核心,组建了专业化家事审判团队,整合具备心理学、教育学背景的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心理咨询师三大专业力量,形成“法官+3”工作模式。受理案件后,认为有必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推行“一个家庭一套方案”。先召开心理干预合作会议,深入剖析家庭教育失当根源;然后开展“一对一”心理治疗,并建立阶段化康复计划及判后跟踪档案;最后是建立关爱名单,定期回访修复家庭关系,动态调整干预措施。通过不间断持续守护,持续关注和守护孩子成长。 
在探索推动“审教融合”创新的过程中,司法工作者的社会角色也发生了深刻转变。马孟秋表示,在涉家庭教育指导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法官从单一裁判者延伸为家庭关系修复的引导者、教育责任的督促者与法律法规的普及者。同时,市第二人民法院的工作重心也由偏重裁判转向裁判与服务并重,案件办理的焦点由侧重财产分割转向聚焦情感修复、心理疏导与关系重建,办案的价值导向由追求诉讼效率转向注重实质效果与社会效益。 胡圣开介绍,下一步,市第二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资源投入,将家庭教育指导融入审判理念,常态化开展专业培训,深化与妇联、教育、民政、社工组织的协作,建立“法院主导、多方参与”的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审判实践中家庭教育常见问题的分析,探索更加科学的指导模式和指导方案,实现从“事后干预”到“事前预防”的延伸,进一步延伸职能,通过定期回访、跟踪评估,确保家庭教育指导效果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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