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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能人"工作屡建功 不敌金钱炮弹终成"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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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9 来源:中国法院网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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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对两起受贿案件作出公开宣判,被告人陈某和陆某因犯受贿罪分别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和五年,并处没收财产。
两名被告人都是“能人”
与其他碌碌无为的贪官不同的是,这两名被判刑的被告人,都是所谓的“能人”,他们案发前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值得骄傲的荣誉。
被告人陈某,先后担任过两个部门的中层负责人,先前负责农业科技项目申报、项目资金申请、验收等工作,此后又负责科技成果鉴定与评奖、科技成果转化和专利管理等工作。特别是为企业的专利申报工作,陈某跑上跑下,不辞辛劳,工作有目共睹。被告人陆某,长期负责企业申报农业科技项目提供技术服务、遴选水产技术推广站科技项目示范点、主管渔业科技入户及水产新品种示范推广等工作,特别是对水产技术推广事业作出了很多贡献,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和科技带头人。
不敌诱惑中了弹
从法庭查明的事实可以看出,一方面,被告人为服务单位做了大量的工作,另一方面,他们手中掌握的权力也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被告人陆某,在2005年至2012年期间,利用上述职务之便,先后多次非法收受多家企业送上的现金和存单,合计价值人民币143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被告人陈某,在2007年至2013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428600元。这些企业和个人之所以送上钱物,大多是因为企业在项目申报等方面获得了成功,或者得到了资金、技术上的支持,作为“感谢”向为项目作出过贡献的被告人送上了“红包”。被告人陈某,为了多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甚至虚报了项目的规模,企图瞒天过海。
心惊胆战后悔迟
在法庭上,两名被告人都表达了深深的悔过之情,承认了所犯的罪行,并退出了全部的赃款,请求法庭从轻处罚。但这样的后悔已经来得太迟了。
从两人堕落的过程中可以看出,面对企业送上的“红包”,两名被告人起初都是有所顾忌的,但终究经不住诱惑,跨出了违法犯罪的第一步。在收取“黑钱”后,他们常常以“自己是作出了贡献的,拿一点也是应该的”来安慰自己,结果胆子越来越大,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一个值得关注的细节是,被告人陆某在收取他人送上的一张三万元存单时,一直将其放在办公室的抽屉里,不敢到银行领取,后来感到风声紧了,更是将这张存单剪掉了一个角,打算永远不去领取了。但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其贪腐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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