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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飞车"致小情侣丧命 瞬间灭失的花样年华


2013-08-19 来源:中国法院网   【收藏本文
   2013年6月4日,王军强夫妇收到48万余元的赔偿款后抱头痛哭,他们知道这笔钱是用儿子王卓的命换来的。截至此时,儿子已经离开近10个月了。

              “飞速”中逝去的生命

  2012年8月21日凌晨时分,家住河北邯郸的王军强夫妇被手机铃声惊醒。王军强见是一个陌生号码电话,以为是恶作剧,没有接。然而,手机铃声再次响起,王军强按下了接听键,就听对方说:“喂,您是王卓的父亲吗?我们是北京市昌平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王卓出了点事儿,请您尽快到京!”王军强夫妇一下子就清醒了,心跳加速。儿子头一天打电话时还好好的,这个时间交警打来电话,难道儿子发生交通事故了?心中万般猜测的王军强夫妇,连夜包车赶到了北京。

  根据交警的指路,王军强夫妇很快找到了出事地点。由于是半夜,没有围观的人,只有闪烁的警灯。可是儿子在哪呢?王军强夫妇冲了过去,正要抓住警察的手问问,却突然发现地上躺着两个人。那个穿蓝衬衫的,怎么那么像儿子?王军强的妻子刘翠踉踉跄跄地跑过去看,却突然间瘫到在地上。去扶妻子的瞬间,王军强也看清了儿子脸,他揪住民警的袖子嚷道:“发生事故多长时间了,你们为什么还让他躺在这,为什么不去救他?”民警一边安抚王军强夫妇,一边解释道:“我们已经打过120了,可医生到时,两个人已经死亡。”民警拿出医生的出诊记录让王军强看。

  刘翠再也压制不住眼泪,紧紧抓住丈夫的手,哭喊着:“我们的儿子,我们一家的经济支柱,才刚满18岁呀,真的就这样没了吗?儿子昨天还打电话说交女朋友了,等过年时,带女朋友回家让我们看看。没想到今天就没啦!再到哪去看儿子呀?到哪听儿子喊一声爸妈呀?”

  通过交警的现场勘验,王军强夫妇大致了解了儿子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8月20日晚上9时左右,王卓驾驶着踏板式两轮机动摩托车,载着女友李芳由北向南飞驰在北京市昌平区某临时通行路段的非机动车道上。突然,道路上出现一个黑色障碍物(即燃气钢管),由于当时车速过快,虽然王卓及时发现障碍物并紧急刹车,但恰在此时该道路上堆有大量泥土,摩托车未刹住。一阵刺耳的刹车声后,摩托车斜冲到黑色障碍物上,车上的两人均被撞飞出去,相隔几米,落到地上。由于两人均未戴安全帽,尽管路边行人立刻拨打了120、122电话,但是交警和医生赶到现场时,两人因受到冲撞力量太大,已当场死亡。交警通过王卓尚未破碎的手机找到了王军强的手机号,告知了此事。

  最终,交警大队作出责任认定:王卓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未按照规定登记的两轮摩托车、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燃气钢管因违法占用道路,也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道路养护公司在修建道路过程中因土堆占路,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因此,认定王卓和燃气钢管所属的某建筑公司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道路养护公司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软件工程师的成长路

  拿到事故认定书后,王军强夫妇痛心疾首,后悔对儿子的安全教育不够,“早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当初就不该让儿子一人到北京工作。”刘翠哭着说。

  王军强夫妇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共育有二子,1994年8月出生的王卓是他们的长子。2000年9月,王卓一入读本村小学,就被村里人称为“大学苗子”。因为王卓聪慧好学,成绩一直名列前茅。2005年9月,他顺利地考入本镇中心中学。由于离家较远,王卓成为住校生。

  刚入学之时,王卓成绩仍然优秀。在王军强看来,都是网吧把儿子害了。2005年,镇里网吧兴起,王卓受镇上走读生的影响迷上了电脑游戏,甚至每天逃课去网吧。王军强夫妇听说此事后,常趁儿子回家之时劝说儿子。“我们劝他好好学习,将来考上一所名牌大学,才能跃出农门,别像我和他妈似的,当一辈子农民。”王军强说。每次听父母劝说,王卓都点头应是。可是一回到学校,王卓便不由自主地又走进了网吧。最终,王军强没有考上高中,令家人和村里人都十分惋惜。

  辍学在家的王卓自感惭愧,话变得越来越少,在家呆了一个月。有一天,王卓偶然看到一则广告,得知邯郸市某软件培训班正在招生。广告中所称“毕业包分配,月薪保证过3000元”是最吸引王卓的地方。按照广告中的电话,王卓打了过去,一问才知道该培训班学期为一年,需要上万元的学费。这让王卓犹豫了,一年上万元的学费对于这个靠几亩地吃饭的家庭来说,无疑是一笔“巨款”。

  儿子想上培训班的想法,起初王军强夫妇是不支持的。一方面学费确实太高,另一方面他们更担心那是一个骗子学校,钱付了,却没有任何学历证书,怎么能找到工作呢?依照王军强夫妇的意思,他们想让儿子再复读一年。可是王卓坚定地说:“就是考上了大学又怎么样?不也一样有那么多人找不到工作吗?我会认真学习的,这也是我喜欢的专业,我一定能找到工作的。”

  拗不过儿子的一再坚持,最终,王军强夫妇向邻居借了部分学费,送儿子去了培训学校。经过一年培训,2008年7月,王卓因成绩优秀,被学校推荐到了北京某软件公司工作,试用期月薪3000元,转正后月薪5000元。这一年,王卓的弟弟正读初中,而王军强夫妇身体都不太好,干农活已很困难。于是,王卓包揽了弟弟所有花费。

  见王卓这么有出息,成了北京的软件工程师,村里人争着给王卓介绍对象,却被王卓婉言谢绝了。他告诉父母:“我现在要以事业为重,先不考虑交朋友的事。”王军强夫妇看着日益懂事的儿子,颇感欣慰。其实,王军强夫妇并不知道,儿子已经在北京找到一个女朋友。就在事发的前一天,王卓刚在电话里将交女朋友的事告诉王军强夫妇,并承诺春节带回家让他们看看。没想到,见到这位准儿媳时,却已是一具尸体。

  通过向在京的亲友了解,王军强夫妇得知儿子的女朋友名叫李芳,和儿子交往近一年了。李芳老家是河南的,初中毕业后到北京打工,事故发生前是一家洋快餐店的员工。事故发生后,李芳的父母也闻讯赶来。通过与李芳父母的谈话,王军强夫妇得知,李芳的父母已经见过王卓了,对王卓很满意。看李芳以前的照片,亦为一个乖巧清秀的女孩儿。两对夫妻各自落泪,感叹“没有做亲家的缘分”。

              谁应对两条生命担责

  哭过之后,王军强夫妇意识到,纵使自己的儿子存在诸多违法驾驶摩托车的情形,但如果没有那些堆放在路面的土堆和横到道路上的燃气钢管,儿子也不会出此事故,以至于丢了生命。经过一番考虑,2012年12月11日,王军强夫妇将燃气钢管的发包方北京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承包方易县某建筑工程公司、公路的养护方北京某养护中心和养护中心某处、道路管理者昌平公路分局等五被告诉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93万余元。

  经过法院逐项核实,认定在未划分责任比例的情况下全部合理损失为74万余元。

  昌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发时,王卓已满18周岁,是一个完全行为能力人。他在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没有按照规定登记的两轮机动摩托车,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的行为,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法院确认王卓对此次事故承担35%的责任。此外,易县某建筑工程公司和北京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因其没有对燃气钢管尽到清理、防护和警示的安全管理义务,应当共同连带承担本次事故35%的责任。而公路的养护方北京某养护中心和养护中心某处作为事故发生路段的施工方,听任燃气钢管的不安全摆放和土堆的摆放,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和监督管理义务,对事故发生负次要责任,法院认定其承担30%的赔偿责任。昌平公路分局不承担赔偿责任。

  2013年4月7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被告易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北京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连带赔偿原告王军强夫妇各项损失25万9千余元;被告养护中心、养护中心某处连带赔偿22万2千余元。6月4日,易县某建筑工程公司、北京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和北京某养护中心均自动履行法院判决,王军强夫妇得到48万余元赔款。与此同时,李芳的父母也对几家被告提起相同的诉讼,但并未将王军强夫妇列为被告。

             法官手记:摩托青年的35%之责

  至此,案件已经结束。但是这起案件的承办法官心中却无法释怀。王卓的父母一再说,他们并不知道儿子买摩托车的事,直到事发后,他们才通过北京的亲友知道摩托车是王卓工作后购买的二手车。在北京,交通拥堵是一个普遍现象。由于经济条件所限和贪图近距离的便捷,许多年轻人选择购买电动车和摩托车,在车流中穿行。其实,电动车和摩托车是很危险的交通工具。尽管该案中的王卓仅对事故负部分责任,但是,如果其不是驾驶得那么快,如果其戴了头盔,如果其行驶在机动车道,如果其取得了机动车驾驶证对机动车有更为全面的了解,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只是生命中没有如果,不会重新开始。花样年华的他们,应该对自己的生命负责,更应该对他人的生命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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