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服务“向前一步”,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基层人民法庭虽小,但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却有着大担当。人民法庭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处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前沿。 为展现中山两级法院及人民法庭的审判职能,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中山分社推出“百姓身边的法庭”系列报道。 2021年,市中级法院出台《人民法庭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开启“五化”工程,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现代化建设。在中山建设省级改革创新实验区的背景下,中山市7个人民法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发挥司法审判职能,认真贯彻强基导向,在为民办实事中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该组系列报道先后走进火炬开发区人民法庭、古镇人民法庭、坦洲人民法庭、东凤人民法庭、沙溪人民法庭、黄圃人民法庭、三乡人民法庭,了解基层法庭的工作亮点和创新举措,用视频快闪和文字展现人民法庭服务人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成效,助力中山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今日介绍:东凤人民法庭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东凤人民法庭(下称“东凤人民法庭”)诉调团队与辖区镇府、司法所、维稳办共建诉调超市,当事人省心、省时、省钱,促成各方利益的最大化,同时节约司法资源、做到案结事了,有效降低诉讼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升级或其他风险,“三源”治理初显成效。 在调解流程上,东凤人民法庭收案后首先对案件纠纷争议点进行充分分析,由调解人员形成调解方案,再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大大提高调解效率。 在调解方式上,结合东凤镇、阜沙镇人员分布及性格特点,东凤人民法庭采用现场与网络调解相结合的方式,提升“一站式”服务水平,创新法庭诉前调解模式。同时,以案说法,在释法时注重维护当事人之间和谐友好关系,提升幸福指数。 
●东凤人民法庭。 对于当事人对案情事实无异议、仅是未有偿还能力或者当事人均愿意调解、只是标的额超过诉前调解规定或者法律关系不能通过调解联调进行确认的案件,东凤人民法庭与立案庭联系,退回诉前案件,由立案庭出民初案号,并将案件分回给负责调解并熟悉案情的法官,结合当事人意愿,可省去一般民事诉讼中“送达、答辩”等时间,进一步提高了诉讼效率。 同时,东凤人民法庭诉调团队与审判团队由诉前——立案——审结建立“一站式”无缝对轨连接机制,实现了案件流转的高效运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