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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拥四处房产却只给父母每月百元赡养费


2012-04-24 来源:中山日报 2012-04-24 第 6308 期 A7版   【收藏本文
  为人子女,坐拥四处房产的阿坤,每月却只肯付给年迈父母每人100 元的赡养费。为向阿坤讨要赡养费,父母将其告上法院。
  市第二人民法院统计数据显示,近两三年来,每年都有五六位跟阿坤一样是父母眼中的“不孝子”被至亲告上法庭。
  ■父母:状告二儿子,要求支付21万元赡养费
  家住东凤镇的何伯夫妇今年70多岁,共生育有三子一女,目前全部子女都已经成家,两位老人跟小儿子一起住。2011年7月,两位老人向市第二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二儿子阿坤支付多年来的赡养费21万余元。
  何伯称,小儿子、大儿子和女儿一直都有照顾他们,分担两老人的生活费、医疗费,除了二儿子阿坤。
  ■兄弟姐妹:老二送父亲看病,居然索要100元车费
  阿坤的三位兄弟姐妹透露,最近几年,父母身体不好,尤其是父亲,颈椎出现了一些问题,每年治疗都要花去10多万元的医疗费。两老人的医疗费一直由他们三个共同分担。
  何伯因身体原因不能坐摩托车,每次去医院看病只能坐小车。同样身为儿子却已有私家车的阿坤却既不出钱也不出力,三兄妹只得请一辆专车接送父亲,每次支付100元车费。结果阿坤知道这事后,主动接送父亲到医院看病,让家人哭笑不得的是,他也要收取车费100元。
  “阿坤有多处房产,还自己新建了房屋,每月收房租都有上万元的收入。”对哥哥的所作所为,弟弟表示不满。
  ■阿坤:同意每月给每人100元赡养费
  阿坤辩称,自己自从结婚后便与父母分家,分家时父母并没有给他任何帮助,生活也是经过自己的努力和向岳父岳母借钱生活才逐渐变好。父母其实多次向他要过各种费用,合计已有7万多元。自己并没有千万家产,还要供两个孩子读书,经济状况与其他兄弟姐妹差不多。对于送父亲去医院的事情,他说,平时父母去医院都是他开车送去的,只是后来送多了,他的妻子就有意见。
  “我爸每月有1500多元的退休收入,我妈每月有收入700多元,他们每年年底还有2000多元的分红,已能解决日常的生活。我现在经济条件也不好,只同意每月给每人支付100元赡养费。”阿坤在庭审时说。
  ■法院:有收入的父母,子女同样要赡养
  法庭调查中,阿坤陈述,他有四套房产,租金每年6万多元,自己还开了个杂货店。妻子平时帮人补补衣服。家庭支出主要包括每月给在读大学的儿子生活费1300元,给读高中的女儿生活费1000元。
  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赡养年老的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而不论父母的收入状况如何。本案中,被告作为两原告的亲生儿子,现已成家立业,且具有一定的物质基础,而两原告年事已高,被告应当履行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即使两原告有一定的收入,也不影响两原告要求被告履行赡养义务。综合考虑两原告的身体状况、被告的经济状况以及被告之前赡养两原告的情形,依法判决被告阿坤每月支付两原告赡养费1200元。阿坤对此不服提出上诉被驳回。目前该案已生效。
  
 
通讯员 邝羽 陈娟 本报记者 陈健儿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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