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万元辛苦钱错存他人账号
法院判决卡主返还事主错存的款项
|
|
2009-04-07 来源:中山日报 2009-04-07 第 5195 期 B2版 【收藏本文】 |
|
|
本报讯 父亲为了哄母亲,谎称捡来的银行卡是用自己身份证开户的,结果导致女儿将11000元辛苦钱存入了陌生人银行账户。记者昨日了解到,事主将银行卡主告上了法庭,法院最终作出判决,责令卡主向事主返还这一笔存款。 阿艳和父母都在我市古镇务工。为讨妻子欢心,阿艳的父亲捡到一张银行卡后将卡交到妻子手中,谎称卡是自己的。阿艳的母亲高兴不已。但是,去年8月2日,阿艳和母亲来到银行,以自己的名字将一家人积攒了几个月的11000元,错存到了这张银行卡上。 事后,母女二人才发现存款回执单上的名字不是阿艳父亲的,而是一个姓苏的陌生人。阿艳的父亲知道这一情况后后悔莫及,向母女二人道出了原委。 银行了解情况后,虽及时作出止付处理,但表示他们想要拿回这笔钱,得找到卡主。但是阿艳及其父母均不认识卡主苏先生,双方也非同一省份,如何才能找到卡主要回这笔钱? 经多次追索未果后,阿艳最终将卡主苏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令苏先生返还不当得利款11000元。 市第二人民法院认为,该案系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原告阿艳误将11000元存入被告苏先生的账户中,被告取得该款没有合法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近日,法院判令被告苏先生返还11000元给原告阿艳。
|
|
|
|
|
|
|
|
|
最新图文
|
|
|
最新要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