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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她报警,很生气,就朝她前胸捅了一刀”
讨债时误认保安是民警捅死女老板一审获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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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1 来源:中山日报 2015-07-21 第 7491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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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谋取一点好处而主动帮忙讨债,25 岁的彭友平竟在光天化日之下持刀追捅一女子致死。彭友平的作案动机更让人吃惊,他追债时看见穿制服的几名保安,以为是民警,一怒之下追捅受害人阿梅致死。去年10月,彭友平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7月20日,市中级法院通报,被告人彭友平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彭友平已向省高院提起上诉。 ■男子讨债不成 捅死花店女老板 2014年6月30日14时许,神湾镇新市场发生一起血案。一名男青年持刀在公共场所追捅一名女子。“那名持刀男子用刀刺向我姐姐的脖子,我们跑过去时看到我姐躺在马路上,救护车到后我姐已经身亡了。”阿珍目睹了其姐姐阿梅被刺死的全过程。 次日凌晨4时许,警方在神湾镇将藏匿的彭友平抓获。彭友平是湖南人,他和死者阿梅此前并不认识,更无积怨。两人的交集,是从一笔2万余元的债务纠纷而起。 “我受一名老乡委托,帮忙追讨一笔2万余元的债务,后来彭友平为分得利益主动提出帮忙。案发当天中午1时许,我们一起再次到神湾新市场旁的花店追债,彭友平与花店老板娘发生推搡,并把刀架在老板娘的脖子上。”胡某春说,他当时劝开彭友平,阿梅答应到厂里商谈债务,于是他便先行去厂门口等,没想到彭友平随后却将阿梅捅死了。 ■误认保安是民警 讨债未果下狠手 彭友平落网后供述,当天他和胡某春一起帮老乡讨债遭拒后,他掏出随身携带的自制刀具威胁对方。“胡某春将我拉开,老板娘立即往菜市场跑,但被我追回来了。后来,老板娘同意到工厂商谈债务,我警告她不要报警。” 不久,彭友平看见有个穿制服及几个戴牌的人走来。“我以为她报警,很生气,就朝她前胸捅了一刀,她就逃跑了。穿制服的人叫我停手,但我当时就想捅死老板娘。”彭友平在持刀追赶过程中,巡逻途经该地的便衣民警也表明身份喝止,但他仍追至神湾镇新市场一转弯处,连续捅刺阿梅后颈部多刀致其倒地当场死亡。 次日凌晨5时许,彭友平被围捕的警察抓获。 彭友平在法庭上认罪,他的辩护律师认为,阿梅拖欠货款并多次推诿,对本案的发生具有一定责任,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公共场所行凶 男子一审被判死刑 在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彭友平提起公诉时,死者阿梅的母亲和女儿也提起附带民事诉,要求彭友平和胡某春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92万余元。 市中级法院认为,债务纠纷应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而彭友平为谋取利益,采取暴力手段帮助他人追讨债务,是引发本案的根本原因。此外,彭友平不顾劝阻,在公共场所持刀追捅被害人要害部位多刀,致被害人当场死亡,主观恶性极大,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严惩。虽然他归案后虽如实供述罪行,但这尚不足以对他从轻处罚。法院近日一审判处彭友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另一名追债者胡某春与彭友平是致阿梅死亡的共同侵权人,因此胡某春不应对阿梅的死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于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的诉讼请求,由于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判赔的项目,法院没有支持,遂判彭友平赔阿梅的母亲和女儿丧葬费、误工费等近4万元。 目前,被告人彭友平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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