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市中级法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桂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何兆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锦炼出席会签仪式,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为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今年7月22日,市中级法院揭牌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出台了《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改革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市中级法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多次召开工作座谈会,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等方面深入交流。此次联合印发《关于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标志着中山法院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再上新台阶。 
市中级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会议纪要》从十个方面在如何落实上级法院精神、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方法、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衔接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这将进一步推动司法机关准确理解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新规定,优化司法资源,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司法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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