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经历让我感受到中山法院法官本着宽严相济与惩罚教育的司法原则,关爱民企、保障民企发展的司法精神。你们客观公正办案,既彰显了法律威严,又保障了企业生存、发展……”
近日,一起案件的被告人林某(化名)来到市中级人民法院,为裴涛法官送来锦旗和感谢信。 
去年11月,林某因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获刑,林某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该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裴涛通过实地走访,深入开展现场调查,了解到林某的公司是所在镇街的规上企业,主要从事新能源灯具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有多条生产流水线以及数十名工人,林某则全面负责技术研发及管理工作。市中级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归案后认罪认罚,且在二审期间退回违法所得,结合林某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改判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林某在感谢信中反映,如今其经营的企业已回归正轨,稳步发展。感谢法院本着宽严相济与惩罚教育的司法原则,客观公正办案,既彰显了法律威严,又保障了企业生存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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