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山市两级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坚决贯彻“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为民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有针对性地健全诉前联调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近日,中山市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调解员刘小飞,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受到当事人好评。李某等7人分别在中山某灯饰公司任焊工、磨工、门市销售、设计等职位,后来,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员工劳动报酬,员工多次催促后拒不支付,经劳动仲裁后,李某等7人将该灯饰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8万余元。 调解员刘小飞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7名当事人见面。诉讼代表人也当场向调解员阐释了他们的担忧:“我们之前也和公司签订过劳动调解协议,但最后也没有得到履行,这次的调解不知道会不会有效果。” “现在的司法确认程序是有一套完整的法律规定进行保障的,是真正的零成本、速度快、效力高。”调解员耐心地向当事人介绍司法确认程序。 经过与劳资双方的多次协调沟通,该灯饰公司老板最终承认存在工资拖欠情况,并同意参与调解,在调解中,双方达成了一致方案,签订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该系列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什么是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是指对于当事人提起诉讼的纠纷案件在立案前的案件,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调解方式解决纷争,化解矛盾。人民法院邀请根植于基层、熟悉乡土民情的调解员进行调解,用兼顾法理情的方式化解矛盾,将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作用。网上调解更可以实现时间和空间的突破,为当事人提供实在的便利。 为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开展,中山法院不断优化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推进诉讼服务更大程度便民利民惠民。 彭红是一名退休职员,同时还是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的特邀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2020年9月16日任职调解员工作以来,她已办理案件598件,调解成功190件,调解率为31.77%。 今年1-8月,中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超市”诉前调处各类纠纷6073余件,以方便快捷、形式灵活、诉讼成本低等优点,赢得了群众的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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