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下午,全省法院第二届“群众在我心中”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在我市第一法院举行。我市两级法院在家领导班子成员,两级法院干警,受邀的部分政协委员约300人参加会议。会议由中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黄桂全同志主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范华清同志代表中院党组作重要讲话。 会上,首先由省法院政治部副主任熊正良同志致辞。他指出,根据省法院党组的部署,第二届“群众在我心中”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省法院巡回宣讲,是配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司法公正水平提高年”、“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年”活动,宣传先进、树立典型,促进我省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中山中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对此表示感谢。随后,报告团的江门新会三江法庭副庭长蔡应犀、深圳中院劳动争议庭审判员汪洪、佛冈汤塘法庭庭长蓝榕概、阳江江城区法院刑庭副庭长何静虹、揭阳中院刑一庭副庭长吴惠水、广州中院刑二庭副庭长陈海仪6位先进典型一线法官,分别从自己审判实践的鲜活案例中,怀着对法律的尊崇、对法院工作的热爱、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信念,多角度、饱含感情娓娓道来,报告内容真实,平凡中见人情、真情,充满情与法的融合。 范华清副院长代表中院党组向报告团全体成员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他指出,省法院第二届“群众在我心中”先进事迹报告团来我市法院举行报告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全市法院要把深入学习报告团成员的先进事迹作为我市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两个年”活动的主要内容和有效载体,进一步推进我市法院队伍建设,努力当好法院科学发展排头兵。 范华清副院长就我市法院如何深入学习先进事迹、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两个年”活动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深入学习先进事迹,全力践行群众路线。全市法院干警要自觉向先进典型学习,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时刻关切群众诉求,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依法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深入学习先进事迹,切实转变司法作风。要把深入学习先进事迹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两个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学习氛围,用报告团成员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干警干事创业,比拼赶超,创造成绩。广大干警要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这些当前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问题,敢于揭短亮丑,真正实现自我提升。三是深入学习先进事迹,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广大干警要坚持审判工作与学习活动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的方针,在加强学习的同时,将时间、力量、资源都用在司法办案上,强化质量第一的观念,强化公正司法是第一责任的意识,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9月4日下午,全省法院第二届“群众在我心中”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在我市第一法院举行。

全体起立奏国歌

全体起立奏国歌
报告会由中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黄桂全同志主持

省法院政治部副主任熊正良同志致辞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三江人民法庭副庭长蔡应犀同志作报告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庭审判员汪洪同志作报告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吴惠水同志作报告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何静虹同志作报告

佛冈县人民法院汤塘人民法庭庭长蓝榕概同志作报告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陈海仪同志作报告

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范华清同志代表中院党组作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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