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志愿精神,倡导绿色文明,着力打造青年志愿服务品牌,充分展示我院青年党员的良好形象,值3月“学雷锋月”之际,我院积极组织青年党员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3月21日上午,我院12名干警统一穿着志愿者服,参加在南区北台开展的中山市直属机关党员志愿者“绿化月”植树活动。我院民一庭党员示范岗、民四庭青年文明号积极参加本次活动。 当日下午,我院立案一庭青年文明号根据自身工作安排,在距离中山市五桂山办事处约五公里外的一面山坡上,自发组织义务植树活动,栽种了随行带去的全部30余颗树苗。立案一庭将在每年3月定期组织一次义务植树活动,并作为推进青年文明号建设活动的内容之一。 开展植树活动与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六个一”要求紧密结合,对加强中山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做好宣传工作,争当绿色志愿者,营造绿色、文明、和谐的良好氛围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民四庭青年文明号党员志愿者正在细心栽种树苗
民一庭党员示范岗志愿者为刚栽种的树苗浇水
立案一庭青年文明号志愿者于陡坡上栽种树苗
参加直属机关党员志愿者“绿化月”植树活动志愿者合影留念
立案一庭植树志愿者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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