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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新闻宣传渠道 打造新型传播平台


2014-06-04 来源: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藏本文

   4月3日下午,我市两级法院宣传部门与中山本地主流媒体记者召开座谈会。我院宣传科全体人员,一、二院负责宣传工作的研究室主任,以及中山广播电视台、中山网、中山日报等媒体记者参加了座谈会。 
   为适应新形势下法院新闻宣传工作要求,按照省法院新考核办法,作为新闻宣传部门要增强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准确性,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切实提高新闻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在宣传方式上继续创新,从之前单纯依靠纸质媒体拓展为依靠报纸、广播、电视、微博、网站等全方位宣传平台。并与中山广播电台确定,从四月份起合作开办每月一期的专题节目(每月第三周周四播出)——《民声直播室》法院专版。 

我市两级法院宣传部门与各大媒体记者召开座谈会

 
刘一慧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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