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8日下午,巴拿马籍华人郑孙保罗为民一庭送来了“司法公平正义、感动外籍华人”的锦旗,对民一庭在半年前公正判决其与中山市吉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雅公司)的两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敬赠锦旗之后,郑孙保罗向合议庭法官再三鞠躬致谢。 郑孙保罗向吉雅公司购买了三乡镇中心区农贸市场的两卡商铺,其支付铺位款后取得商铺对外出租。但此后,吉雅公司又将上述铺位对外出售,办理了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备案,并为买售人办理了银行抵押贷款。郑孙保罗认为吉雅公司没有依约履行办证义务,起诉到原审法院,要求吉雅公司履行办证义务、支付违约金。原审法院认定吉雅公司一房二卖的行为有效,仅支持了郑孙保罗的违约金诉讼请求。郑孙保罗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 承办法官胡健仪审理后,向合议庭汇报了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蹊跷。合议庭一致认为由于吉雅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虚假按揭等单位犯罪,本案事实的认定应当谨慎、细致。由于胡健仪即将生育,本案转由审判员赵伟光继续承办。赵伟光查清了第二手买售人购买商铺不符合正常的认购程序,按揭贷款放款后由吉雅公司还款,吉雅公司在本案中存在虚假按揭的可能。由于第二手买受人又分别涉及吉雅公司的犯罪行为,合议庭认为吉雅公司再次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此形成的个人借款合同损害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两份合同均符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情形;在无反证推翻的情况下,郑孙保罗的买受商铺意思真实,其合同权利应予保护。本院的二审判决遂全部支持了郑孙保罗的诉讼请求。
巴拿马籍华人郑孙保罗特地归国向民一庭法官赠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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