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下午3点开始,我院大堂及第二调解室人声鼎沸。原来,这是民一庭与法警支队协同作战,正在调处43宗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肖某等43人诉中山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43案,纠纷产生已久,在当地产生一定影响,业主们曾采取过多种方式进行维权,有关部门及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作了大量的调解工作,但由于双方矛盾较深,分歧较大,最终未能调解成功。一审判决后,该房地产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考虑到该系列案件处理稍有不慎,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案件报送我院后,我院第一时间安排在4月8号开庭,因双方当事人均未出庭(仅有代理人出庭),未能进行当庭调解。主审法官胡健仪随即将有关情况向领导作了汇报,根据唐立坚副院长的指示,民一庭遂专门召开庭务会,商讨对该系列案的调解方案,考虑到绝大部分业主上班时间不方便,该庭决定定于4月12日星期六下午召集双方当事人来本院面对面进行调解,并从人员调配、现场秩序等诸多细节作了详细的预案。 4月12日下午,按照预定方案,张煌辉庭长和梁卫国支队长联合现场调控,孟晋副庭长带领胡健仪、赵伟光、书记员胡置晓及李敏一组负责做业主工作,梁以劲副庭长带领另一组负责联系开发商做工作,法警支队苏益新、李毅、周兴源、杨峰等同志位负责现场维持秩序。最终,经过多方不懈努力,到了晚上6时许,37位业主与开发商达成调解协议,2位业主明确表示不同意调解,另4位业主因联系不上未来本院,留待后续调解。 截至2014年4月11日,民一庭旧存案件117宗、新收案件620宗,共计737宗,超过2013年1-6月份半年案件数645宗(旧存138宗、新收507宗)。案件数不断增长的同时,民一庭今年减少一名法官,“案多人少”的压力日趋突出,该庭遂通过合议庭重组,优化审判力量,责任落实到人,每月分配办案任务数等多项举措提高办案效率!
张煌辉庭长亲自说服抵触调解的业主代表
合议庭告知到场业主具体的调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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