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民六庭通过成功调解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一揽子解决了三种类型的纠纷(劳动合同纠纷、公司盈余分配纠纷、加工合同纠纷),法官们用专业和耐心将情法融合,用最温暖的方式实现着审判工作的价值。 本案的一方当事人中台公司属台资企业,其投资人吴先生现任中山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中山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自1993年成立以来,为中山台企提供服务,促进了台、中两地经济交流,也为中山经济繁荣作出了巨大贡献,吴先生本人在中山的台湾企业家之中也有着好的声誉和高的威望。另一方当事人汤先生1997年10月入职后一直担任总经理职务,负责公司的生产、销售、技术开发工作,其精湛的专业技能对中台公司的发展壮大功不可没。2011年4月汤先生被诊断患有脑瘤(恶性)。此后双方对病假、代理权等发生劳动争议,诉至法院。本案经过仲裁、一二审,双方矛盾越积越深。二审庭审中,承办法官章文佳了解到因汤先生曾以技术入股,每年均有盈利分红,且汤先生夫妻成立的另一公司与中台公司存在加工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后,中台公司尚有盈利分红未向汤先生支付,汤先生公司也有货款未与中台公司结算,汤先生已向基层法院起诉中台公司主张公司盈余分配(第一法院审理中),中台公司也准备起诉汤先生的公司主张货款。简单的判决明显无法全面解决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合议庭及时向院领导请示,院领导在了解案情后及时指定了综合调处的办案方向。 审判长葛贻环带领章文佳、何海鹏两位法官先后多次前往中台公司调查,加大调解力度,并与基层法院沟通协调另一案件,做调解工作。刚开始,双方当事人态度强硬,吴先生因误读大陆法律,对案件固持己见,无法接受调解。汤先生长期在广州接受化疗,巨额医药费和经济的拮据,使双方调解金额差距达到几十万元,加之化疗令汤先生身体、精神状况欠佳,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民六庭全体总动员:一方面庭领导与市台务局、市台商协会积极沟通、协调,通过多渠道的方式做吴先生的工作,详细耐心的阐述大陆劳动法律的精微要义;另一方面,审判长、章文佳法官也经常与汤先生夫妻沟通、关怀其病情和治疗情况,取得其信任。最终促成双方肯在法庭组织下当面沟通,调解工作重于取得突破性进展。 经过前后五个多月的庭审调查、调解促和,终于第三次坐到了一起。调解初期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争吵激烈,对调解金额互不松口,达成调解看似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承办法官章文佳从双方的陈述感觉出汤先生和吴先生有深厚的情感:两人在中台公司的成立初期同甘共苦共同见证了企业的成立、发展,只是后来因误会积累了怨气。在等待双方尽情发泄情绪后,在法官的引导下,双方当事人逐渐冷静下来,忆当年、念旧情。这个过程中,汤先生几度哽咽,吴先生董事长也亲眼见到汤先生因化疗的身体状况,情感让双方心结渐渐解开,固守的意见慢慢改变。最终中台公司同意了汤先生一方提出的调解金额,汤先生也主动放弃对公司盈余分配的主张,并一次性将货款从调解款项中扣除,至此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全部化解,三个不同类型纠纷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6月17日下午,当事人汤先生向民六庭章文佳法官赠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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