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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杀婴案凶手黄明兴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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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30 来源: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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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4年7月24日上午,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造成民众镇2名婴儿死亡3人受伤的杀人凶手黄明兴执行死刑。该案于2013年10月31日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一审判处黄明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黄明兴没有上诉,该案依法报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2013年3月5日上午,黄明兴吸食毒品后携带砍蕉刀、界纸刀和剪刀各一把,先后到民众镇上网村北则五街35号、上网村北则六街5号和浪网大道756号三处地方,分别刀砍杨某文、杨某文1岁的女儿杨某敏及杨某文祖母陈某好面部、头部,及受害人周某娇和周某娇2个月大的孩子林某君。多次恶性砍杀导致2名婴儿死亡3人受伤。
法官宣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民众杀婴案凶手黄明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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