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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一庭组织召开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档案封存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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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8 来源: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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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规定,我院刑一庭于8月14日下午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召开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档案封存工作座谈会,刑一庭庭长段文生、副庭长梁容坚、刑二庭副庭长周绍庄、审监庭副庭长杨雪燕、审管办法官刘通、办公室副主任黄绍刚、书记员苏靖雯出席会议,并就刑一庭拟定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档案封存工作管理规定(试行)》进行深入研讨。 座谈会上,刑一庭庭长段文生首先介绍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制度制订的背景、目的和法律依据,并就上述《管理规定》征求各方意见。《管理规定》从明确封存范围、严格保管信息和规范查询程序等方面规范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与会的各部门代表从实际出发,对其中有待细化和需改善的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大家共同认为落实未成年人犯罪前科封存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法院内部多部门及公检法司等相关单位形成联动机制,与会人员均纷纷表示愿意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清查从2010年1月1日起至今已办结的未成年人案件,做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相关工作,让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落到实处,以巩固和增强之前刑罚所取得的改造、感化效果。
刑一庭组织召开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档案封存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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