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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能断家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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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9 来源: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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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难断家务事”是广为流传的民间俗语,也是一道寓意深刻的司法命题。在中山,随着家事审判试点工作的全面推广,“家务事”的处理在司法程序上将更趋于科学化和人性化,为这一古老的司法难题带来全面破解的契机。10月23日,我院民一庭副庭长孟晋、市一院民一庭法官董诗婷、市二院民一庭副庭长梁春燕做客中山广播电台《法观中山》节目,详细解读了家事审判案例的来龙去脉。 2010年3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为首批试点法院,由试点法院设立家事审判合议庭,挑选熟悉婚姻家庭审判业务、审判工作经验丰富、协调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并且责任心强的法官担任级成人员。家事审判合议庭试点四年以来,我市家事案件的结案率和调解撤诉率均大幅提高,上诉率和发回改判率显著降低,取得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在电台节目中,三位法官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讲法律、摆道理、提示风险、耐心调解,为广大听众介绍了涉及家事审判案例的评判标准。 家庭是社会的基础,只有每个家庭和谐,我们的社会才会和谐。中山法院家事审判制度寓教于审,将法制教育、家庭伦理融入庭审中,更好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消除对立、弥合亲情,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从而为构建“和美中山”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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