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民事诉讼全程调解的原则,充分发挥立案调解的独特优势,节约诉讼时间成本,促使当事人尽快解决纠纷,我院立案一庭组织当事人进行协商调解。为方便打工一族、个体户业主前来协商,法官们甚至利用午休时间主持调解。 近两周,立案一庭就成功调解了三件纠纷,诉讼标的总额达25万多元,均以当场付款方式圆满解决,免却了日后的执行程序。 2014年11月3日下午14时,在立案一庭庭长程建峰主持下,合同纠纷的原审原告陈某胜之父陈某印接受委托,与吴某国签署了调解协议, 陈某印当场接收了调解款。 当天下午17时,在程建峰庭长的主持下,中山市仁某制衣有限公司与中山市至某制衣辅料有限公司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中山市仁某制衣有限公司随即以现金方式支付了拖欠的货款。 2014年11月14日,在立案一庭副庭长牛庆利主持下,劳动合同纠纷双方即中山市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李某华握手言和,劳动者当场收取了中山市上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调解款。
陈某胜之父陈某印接受委当场接收了调解款

中山市仁某制衣有限公司与中山市至某制衣辅料有限公司达成调解

中山市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李某华当场交接调解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