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布一起依法惩治恶意欠薪典型案件,以震慑恶意欠薪者,维护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省人大代表、中山市南朗理工学校副校长蔡雁梅、中山市美盈家具有限公司总裁黎伟良及市政协委员蒋跃、郑紫云、李小改等应邀参加宣判会。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康军及省法院刑一庭、宣传处相关人员参加了上述活动。 2014年3月,宋涛在中山经营天创餐饮娱乐服务中心和渔民码头饭店期间,拖欠工人工资共计80余万元后逃匿。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宋涛支付所欠工资,但宋涛一直拒不支付。去年5月,宋涛被抓获归案。 4月28日,市第二人民法院就这起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宋涛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五万元。目前,部分工人拿到了部分被拖欠的工资。 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当天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跟踪报道。此外,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还公布了另外四起典型案例,分别是:许毓民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梁海文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李文胜、赵钢、董仲宝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付国平、林霞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据悉,近年来全国法院一审新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呈逐年递增的趋势,2013年全国法院一审共新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427件,2015年这一数据增至1472件,给予刑事处罚人数也从2013年的326人增长到了1187人,增长了三倍多。我省作为用工大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高发。仅2015年,广东法院共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一审案件约占全国的十分之一,涉案劳动报酬金额达7300余万元。仅2013年,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欠薪案件就高达24.36万件,但由于恶意欠薪罪举证难,判定标准复杂,因此进入法院审理阶段的案件少之又少。全国各级法院在依法惩处恶意欠薪案件频出重拳,努力为维护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4月28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布一起依法惩治恶意欠薪典型案件

2名省人大代表、3名市政协委员应邀参加宣判会。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康军及省法院刑一庭、宣传处相关人员参加了上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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