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我市公安部门破获一起特大运输、贩卖毒品案。昨日上午,这起特大毒品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为让娱乐从业人员接受警示教育,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组织了大涌、沙溪、东凤、南头四镇内从事酒吧、卡啦OK、歌舞厅、足浴店等娱乐场所投资人或经营者约200人参加旁听。 
图为庭审现场。 记者 夏升权 摄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6月,被告人姚某多次电话联系被告人谢某购买冰毒66千克用于贩卖,并由谢某与汕尾陆丰市毒品卖家进行联系。6月14日,姚某驾驶小汽车搭载谢某从我市坦洲镇出发,共同到陆丰市购买毒品。同月15日凌晨,姚某在坦洲镇高速出口收费站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当场从其驾驶的小汽车后尾箱内查获毒品冰毒66包,共净重66005.2克。在姚某驾驶的车上及出租屋内缴获毒资约160万元。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谢某和姚某均称不知道车上放的是毒品,对出租屋里的巨额现金,姚某称是谢某拿给他的,谢某则一概否认,同时二人均称返回中山路上的频繁通话是“不懂高速路口怎么上”。另一被告人彭某涉嫌为谢某和姚某“望风”,凌晨5点骑电动车开10公里到高速路口观察“有没有交警”。三人的辩解被公诉机关一一驳斥,认为彼此的说法存在对立、处处矛盾。本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人员纷纷称,通过零距离接触法庭很有震撼教育意义。沙溪镇综治办常务副主任、禁毒办主任叶学宏称,通过庭审,可以让娱乐场所管理人员切身、直观感受毒品犯罪对社会、家庭、受害人的影响,加强自身的管理、提高禁毒意识。沙溪镇接下来将推进场所从业人员毛发检测、人员集中宣教等措施,推进“无毒场所”推进工作,进一步挤压吸贩毒犯罪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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