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于2017年6月3日通过《中山日报》及中山法院网发布了《关于招选承担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工作的社会机构的公告》,截至6月13日,共有19家机构向本院提出申请。经审查,这次招选承担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工作通过初审符合条件的候选机构名单为: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广东保利拍卖有限公司、广东华友拍卖行有限公司、广东弘德益利拍卖有限公司、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中山市中宝拍卖有限公司向社会进行公示。如发现公示机构未尽相关责任义务,或存在违法违规等其他问题的,可在2017年6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本院反映。(联系人:黄毅斌,联系电话:0760-88868261,联系地址:中山市孙文东路49号中山市中级法院执行局207室)。
特此公示。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