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棋牌室借钱给朋友翻本,这钱还要得回来吗?


2025-07-23 来源:中国法院网   【收藏本文

牌桌上输红了眼,写下借条,出于“义气”,借钱给牌友翻本?当这些因赌博产生的借款纠纷,闹上法庭结果会怎么样?法律告诉你:赌博产生的债务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原告王某经营一家棋牌室。被告张某是棋牌室的常客,经常前往打牌。在一次结算赌资时,王某发现张某因长期输钱,已无力向赢家支付所欠款项。

  于是,张某向棋牌室经营者王某提出借款请求,王某答应代为垫付张某应支付给赢家的赌资,作为借款凭证,张某向王某出具了一张“借条”。

  后王某多次向张某催讨借款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偿还该笔借款。

  原告王某明知被告张某所借款项用于赌博,且以直接向“赢家”结算的方式出借款项,该款项的用途不符合法律规定,故该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但被告张某愿意分期归还本金,经法院释明,双方达成和解,原告王某已申请撤诉。

  法官说法

  出借人事先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赌博的,属于无效合同。“明知”是关键,法院会重点审查是否“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用于赌博。像牌桌上借款、短时间内多次借款用于打牌等,都易被认定为“明知”,赌博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以直接结算赌资等方式提供借款,或“欠条/借条”基于赌博输赢出具的,均属无效民事行为,债权人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追讨。

  打牌(赌博)借款=高风险无效合同!无论是出借还是借入,都暗藏巨大法律和财产风险。务必远离牌桌借贷,切勿因一时利益或“情面”向赌徒提供资金,否则很可能血本无归。借款人应坚决戒除赌博,认清赌债本质以避免陷入债务泥潭。若遇非法追讨赌债,需及时报警并寻求法律帮助。

  寄语“出借人”:出借风险巨大,切勿心存侥幸!明知或应知对方借钱赌博仍出借的,钱款很可能“打水漂”,法律不予追讨,即便有借条也形同废纸。

  寄语给“借款人”:法律不保护“赖赌账”,赌债本身非法,法院不会支持出借人,但这绝不意味着你可以心安理得地赖掉所有债务。

  警惕“套路”:有些出借人会将赌债包装成合法借贷(如签订虚假合同、制造合法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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