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2)粤20民终4241号
徐祖田: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东区三溪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与罗裕诗及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07月19日14时45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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