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民初260号
浙江省中钢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韩俊、张宏光、徐克强、徐霞芬、季宇明、宁波杰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镭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限你在30天内到本院民四庭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取消2022年7月11日15:00的证据交换及2022年7月18日15:00的庭审。并定于2022年07月22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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