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2)粤20民终3482号
赵沅峰: 本院受理上诉人赵沅峰与吴剑洪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07月06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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