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民终2088号 刘光荣: 本院受理上诉人张珍与被上诉人邵少梅、刘光荣、温艺锋经济补偿金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20民终20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1)粤2071民初20622号民事判决;二、邵少梅、刘光荣、温艺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连带支付张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经济补偿26000元。若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七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