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民终874号
查举:
本院受理上诉人广东佳兴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山市安然实业发展公司及你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20民终8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81800元(广东佳兴投资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广东佳兴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涉港澳台或涉外一方为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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