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民终391号
中山市横栏镇明山五金制品厂、阳红丰:
本院受理上诉人广州彩泓涂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20民终3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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